转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的通知
- 作者:
- 日期:
- 20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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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建函〔2009〕63号
转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款
支付管理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
现将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09〕402号)转发给你们,希按市局的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工程款支付管理的相关工作。各建筑业企业每月工程款收款情况(即《惠州市建筑业企业工程款收款情况月报表》〈表一〉)必须于次月的13日前报送我局建工股,不得迟报、缺报。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