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标识纳入消防验收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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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标识纳入消防验收的

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3〕237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依据《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通知》(惠市委办字〔2020〕60号)、《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回头看行动的通知》(惠市消安〔2023〕12号)、《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6-2022)、《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T15-248-2022)等相关文件、规范,从2023年10月1日起,将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志和标线标识纳入消防验收检查内容,请各相关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做好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志和标线标识的施工划线工作。同时,对于消防救援窗口应设置可在室内外识别的永久性明显标志。

特此通知。

 

附件:《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工划线指引》


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工划线指引.pdf

关于将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标识纳入消防验收的通知.pdf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

 

抄送:市消防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