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我县建设工地来(返)惠人员 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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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我县建设工地来(返)惠人员

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1557

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建筑业企业

近期,内蒙、北京、甘肃、陕西等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极其严峻,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市防控办第289次工作例会会议精神,落实市防控办的惠防疫办[2021]100号、104号、10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确保工程建设领域不发生疫情感染传播事件,现就做好建设工地来(返)惠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鉴于此轮疫情正处快速发展阶段,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自10月29日起,我局将把市防控办发布的国内涉疫省份来(返)惠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现阶段按附表2执行),后续将持续更新,请各部门督促企业密切关注有关信息,按最新发布信息落实重点人群排查和处置工作,并做好每日统计,及时上报有关信息(详见附表1、2)。

二、各项目参建各方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根据国内涉疫省份来(返)惠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分类情况,对照实施健康管理措施。其中:

(一)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县(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并按县疾控部门的有关要求,分类对应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三天两检”及“四个一”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对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市所在省份的其他地市旅居史人员要求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未发生本土疫情省份来(返)惠人员抵惠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好提醒核查,并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建立健康档案,落实行程记录、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情况、健康状况登记等制度;严禁核酸检测结果尚未明确的员工上岗办公或作业。

三、各项目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结合《惠东县建设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的有关要求,加强重点人群排查,从严落实常态化防控管理,确保排查工作“不漏一人”,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新入职人员尤其是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要提前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记录,并通过“惠就业”小程序进行入职登记;入职后开展“三天两检”,即前3天要实施隔离措施,在相对独立区域安置新入职人员,开展两次核酸检测,持续14天进行健康监测;新入职人员15天内不能直接与老员工混合上班。

四、各建设工地专班成员单位、各建筑业企业切实强化疫情防控监督管理,及时发布健康管理措施信息,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最新防疫要求,持续开展督导检查,严查防疫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每日汇总本行业工作信息,及时向我局报送。

附件1:国内其他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省份来惠健康管理措施;

附件2:建设工地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惠人员摸查统计表;

附件3:重点地区来(返)惠人员情况排查表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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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我县建设工地(返)惠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附表1:国内其他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省份来惠健康管理措施.docx

附表2:建设工地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惠人员摸查统计表.xls

附表3:重点地区来(返)惠人员情况排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