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惠东住建〔2017〕45号)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1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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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

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

 

惠东住建〔201745

 

各规划建设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各镇在建工程由辖区规划建设所组织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成立检查组,由谢游局长任组长,郑润明副局长、王建军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建工股、安监站抽调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20173月153月17

三、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广东省住建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

四、检查程序和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项目建造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管理过程的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二)现场检查。

(三)反馈检查情况。检查完成后,向项目参建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检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或进行动态及诚信考评扣分。

五、检查内容

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企业开展节后复工前检查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消防安全情况;物料提升机、塔吊等起重机械使用管理情况;地质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用电以及脚手架、安全网搭设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执行情况;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带班及持证人员到位管理情况;文明施工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含工地除围挡、压尘、车辆冲洗设施、四害、食堂卫生情况);劳动用工和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奖罚办法

本次检查将按《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实施量化扣分,并根据检查评定结果,对综合管理好的企业予以表扬,对项目班子相关人员不到岗到位、综合管理差的企业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按照《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考评制度相关事宜的通知》(惠东住建〔2016130号)进行量化考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3月9

    

正文: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doc

检查表:2017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工程一览表A组.xls

2017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工程一览表B组.xls

2017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工程一览表C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