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检测的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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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24〕153号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房屋
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检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惠州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根据《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检测的通知》及我局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紧压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管控,消除质量问题隐患,提升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品质。
二、检查时间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县重点工程项目,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含配套建设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等房屋建筑工程,污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抽检内容
结合我县建材打假专项行动,抽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包括钢筋、砂氯离子含量、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含量、电线电缆、给排水管材、防水材料等)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专项检测(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等)。
五、检查安排
我局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开展原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检测。重点突出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相关建筑材料、建筑用砂氯离子含量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氯离子含量开展检查检测。检查的所有检测报告,以及检测不合格项目的复检报告,均须上传至省、市检测监管平台。各参建企业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分类汇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要求,并迅速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是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和重要抓手,各参建企业要高度重视,配合我局做好抽查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我局将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质量效果。对检查检测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或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将依法依规处置或移交县执法部门对责任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并给予公开曝光。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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