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惠东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2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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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24〕150 号
关于印发《2024年惠东县住建领域“安全
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各有关股室(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市住建局《2024年惠州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县安委办《惠东县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有关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实际,我局制订了《2024年惠东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4年惠东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4日
2024年惠东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根据市住建局和县安委办关于做好有关活动的工作部署要求,县住建局制定了《2024年惠东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固本强基、提质强能,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营造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助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惠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创造良好安全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架构
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县住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小组(活动结束后自行撤销),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抓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层面学习。各单位切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以局党政领导干部、各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
2.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层面学习。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供水经营、排水运维、污水运维等行业企业要通过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形式,以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为主体,观看专题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和典型案例解析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5条、市75条、县82条具体措施,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3.推动开展“五宣五讲”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要求,聚焦《惠东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具体任务,推动开展“五宣五讲”活动:局负责领导宣传行动方案、讲职责任务分工;各有关行业领域宣传本行业行动子方案、讲方案工作指引和具体实施举措;执法人员宣传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讲典型执法案例;企业主要负责人宣传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讲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宣传岗位安全要点、讲安全操作规程。
4.推动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供水经营企业、排水运维企业、污水运维企业等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生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发挥燃气专班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动商务、消防部门开展餐饮企业主体全覆盖培训。
5.推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工作。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污水运维等重点行业企业要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要求,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有效提升企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加强治本攻坚行动工作成效宣传。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要求,积极发挥和各级各类媒体作用,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举措进展、特色成效,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案例等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
(三)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
7.参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及“咨询日”活动。各单位按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积极参加由市住建局举办的2024年惠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以及参加由县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走深走实,有关活动具体时间以有关部门公布为准。
8.参加2024年建筑施工“安康杯”知识竞赛。6月中旬,我局将在施工企业中抽选安全管理人员组建参赛队伍,参加2024年惠州市建筑施工“安康杯”普法律、重安全、强应急知识竞赛,切实以竞赛为契机,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用”目的,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讲规范、人人查隐患、人人抓整改的良好氛围。
9.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给,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开展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
10.参加住建系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培训。组织我局安全监督人员参加全市住建系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专项培训班,通过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对照工程实例,采取图文结合方式,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要点、难点进行了深入讲授,切实提升我局安全监督人员业务能力素质,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1.开展全县城镇燃气安全培训活动。组织燃气安全专家开展《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宣贯解读培训和燃气经营企业存在的事故风险及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工作,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学好用好判定标准,对照标准,对本单位各类风险隐患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积极履行法定责任,切实提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2.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安全培训活动。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为内容的培训活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有限空间、电动自行车火灾等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识风险、查隐患、纠行为能力。
13.开展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组织供水经营、排水运维、污水运维企业从业人员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有限空间、运维抢修等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识风险、查隐患、纠行为能力。
14.做好“安全宣传月”主题宣传。我局将向各有关企业派发“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海报、手册等宣传资料,社会各界可通过扫描海报二维码直接登录省建设信息网“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供浏览和学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内容。各单位要紧扣主题,结合自身实际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五进”工作。
15.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充分调动燃气企业、村(社区)燃气安全监管人员等宣传力量,重点宣传普及城镇燃气政策法规、安全用气常识、应急处置技巧、燃气事故典型案例等,努力营造燃气安全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警示教育
16.开展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暨“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做好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以及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风险防范,确保我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步开展防汛防风检查工作,督促企业编制修订各项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质和设备,按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17.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交叉检查和异地执法。根据市住建局的统一部署,6月上旬,我局将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和执法人员对大亚湾区开展交叉检查,并接受龙门县对我县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交叉检查,通过交叉检查学习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异地执法,严格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18.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情况,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经营 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与安全评估规则(第二版)的通知》中的《重大安全隐患清单》逐条核查核对,深入排查燃气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我县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19.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联合检查。我局将会同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组织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联合检查,重点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是否规范、是否配置相应消防器材等方面进行检查,切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消除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火灾隐患,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20.广泛开展群众身边安全风险警示教育。各单位要突出城市燃气、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火灾、自建房及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等群众关注关切的行业领域安全问题,围绕风险隐患辨别、辟谣伪科普、自救互救技能等主题,结合新媒体传播规律,策划制作适用多平台传播的警示科普宣教产品,投放社会开展警示教育。
(五)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活动
21.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演练。6月上旬,我局计划联合市住建局举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桌面推演活动,桌面推演活动围绕“基坑开挖导致周边自建房发生倾斜”为情景,进行实战推演和应急演练。各施工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活动健全完善我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提高各有关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提升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
22.开展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各有关单位要举办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惨痛教训,提高瓶装燃气、管道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突能力和水平,确保遇到突发情况时科学应对,妥善高效处置。
23.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应急演练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突发事故应急演练,通过开展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24.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道路交通安全等类型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有效推动提升我县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25.推动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行业要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培养一批有资质的应急救援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应急演练活动,熟练掌握规范的应急处置流程,提升企业层面应急救援能力,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工作措施,组织和指导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开展。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护安全的目的,推动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在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总结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联系人:林协彬,粤政易同名,电话:889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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