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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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2462

 

关于印发《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平山、大岭街道办事处,巽寮、港口、九龙峰管委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和县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有关工作部署,以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见成效。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

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有关工作部署,以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房屋市政工程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系列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5条、市75条和县82条具体措施要求,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生产经营企业统筹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底线、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健全我县房屋市政工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稳步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建立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明显减少。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房屋市政工程行业企业安全素质

1.提升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通过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模式,采用“线上+线下”、“政企同训”等方式,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法律法规,有关事故警示案例为重点,在2026年底前,对我县房屋市政工程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一轮全覆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2.提升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及继续教育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判定标准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项任务措施,切实守好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管理。从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在2025年底前,按照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将全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管理纳入国家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或省级系统统一管理,推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4.提升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房屋市政工程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生等人员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5.提升从业人员应急救援能力。推动房屋市政工程行业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应急救援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房屋市政工程行业企业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二)深入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6.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房屋市政工程行业企业要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提升从业人员风险辨识,精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提高排查整治质量

(三)全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7.健全完善房屋市政工程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房屋市政工程行业领域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严格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四)深化关键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8.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是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监管“两场联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发承包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行为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加强用工实名制管理,推动工程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

二是深入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按“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聚焦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等高风险环节,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推进“三宝、四口、五临边”工程建设,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典型事故预防。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规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发生事故、检查发现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及其承建的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实施联合惩戒。全面推广应用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等平台,进一步提升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已更新的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快推广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

9.强化危险作业安全治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悬吊、挖掘、建设工程拆除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通信光(电)缆作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执行相关作业管理规定及本单位作业管理制度。有关企业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一是进行安全风险识别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二是制定作业方案或者安全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三是按规定开具安全作业票证进行现场查验确认;四是确认作业人员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五是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安全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六是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七是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10.深化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六查”制度一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是否持准入类证书上岗,证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完善三查动火作业审批是否严格四查现场监督管理是否流于形式五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六查外包、分包、转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全面开展电气焊(割)作业人员整顿,对无证人员,予以辞退或转岗;对持证人员,开展再教育、再培训,重点强化“四项实操”能力(作业前安全检查能力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力按规操作焊接设备能力作业后消防检查能力),做到“五必修”(电气焊(割)作业法律法规标准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安全用电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事故警示教育课程)。

11.严格发包出租等活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发包、出租等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承包单位常驻本单位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其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统一管理。

推进企业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2.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鼓励企业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2024年积极参与试点建设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根据国际、国内通用安全管理体系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方面的激励约束政策。2025年底前,全县范围内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施工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强化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指导

13.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举报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企业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企业单位的各类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人员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企业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14.推动安全队伍建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队伍建设,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储备各项应急物资和设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5.打造宣传教育主阵地。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南粤行、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积极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动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播放安全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

16.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深化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县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安全责任。企业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共同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部署并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措施,根据本企业本项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到人,要紧盯最容易出事的部位、最不安全的因素、最不放心的环节,制定各项有效措施,落实隐患消除,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抓好宣传引导。各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的平台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大力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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