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有关要求的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1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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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2011〕70号
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
混凝土管桩》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规划建设所,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3月28日发布了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据了解,该标准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以来,我县部分工程仍使用按原标准生产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为落实贯彻新标准,确保管桩基础工程质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县辖区内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厂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要求进行生产,确保管桩产品质量符合新标准要求。
二、自2011年10月1日起,我县范围内所有预应力管桩工程施工必须全部执行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不得使用此标准以外生产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凡不按要求使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标准的预应力管桩工程,一律不予通过基桩子分部工程验收。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国家标准 △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 通知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