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1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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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

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规划建设所,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

目前,主汛期已至,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因接连受到雷雨大风等异常天气的影响,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办明电〔201154号)、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1478号)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县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规划建设所,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防范工作。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要认真分析汛期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应对方案,完善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防患于未然。

二、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要针对汛期、台风多发时期的气象特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预防深基坑坍塌、高边坡崩塌、建筑施工临时围墙和工棚倒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的发生,作为近期各项工作的重点来抓。同时要加强落实各项汛期防范措施,加强对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的深基坑、人工挖孔桩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检查,确保办公区、施工作业区、工人住宿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确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要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及时掌握汛情和气象预报,严格实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出现险情,要按规定迅速上报,并全力组织应急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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