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强对流灾害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防范次生灾害工作的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1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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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11〕51号
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强对流灾害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防范次生灾害工作的通知
各规划建设所,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
现将县安委会《转发关于做好强对流灾害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惠东安办〔2011〕29号)、《转发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惠东安办〔20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强对流气象灾害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确保建筑工地和民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