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惠州市建筑工人“平安卡”和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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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11〕15号
转发《关于〈惠州市建筑工人“平安卡”
和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县建筑协会:
现将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惠州市建筑工人“平安卡”和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函〔2011〕104号)转发给你们。根据该通知的规定,今后各企业办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业务的,需到中国人寿、中国大平洋、阳光财产三家保险公司在我县设立的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点统一办理。办理地点:惠东县城惠东大道(广汕路)682号(即南湖公园侧),项目负责人:赖楚辉(联系电话:13528054448),项目经办人:赖巧玲(联系电话:18688310619)。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