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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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关于推进大气污

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

的通知》和《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

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理公司、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节约资源、节能减排工作的提高,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能源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内容的要求,认真对企业自身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上报我局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和电话:陈启安 8581611),我局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1、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

2、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

 

                    00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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