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及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散装水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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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
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和广东省人民
政府《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及惠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散装水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理公司、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节约资源、节能减排工作的提高,现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及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散装水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内容的要求,认真对企业自身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上报我局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和电话:陈启安 8581611),我局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1、《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人大常委第46号公告)
2、《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2号令)
3、《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散装水泥工作的通知》(惠府[2002]46号)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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