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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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2010] 13 号
关于开展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及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文关怀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企业的工作意见》(惠市委发[2010]18号)精神,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8月中旬起组织开展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及安全生产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为确保专项检查活动顺利开展,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全县建筑业企业。
二、 检查时间:从8月11日至8月20日。
三、 检查内容:
(一) 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
(二) 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 违法犯罪情况;
(四) 安全生产情况;
四、 具体分工
为了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由县住建局牵头,从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安监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建筑企业逐一进行检查。
五、 检查方式
采取“看、听、问、查”的方式,对每一个受检用工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看”:看用工单位是否依法经营,办理有关证件是否齐全,劳动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听”:听取用工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问”:对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安全生产等方面有关问题提出询问,并做好询问调查笔录;
“查”:查阅员工名册、工资表、劳动合同书等有关资料。
六、 工作要求
1、 各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惠东住建[2010]4号)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 各建筑业企业要密切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
3、 各建筑业企业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加强安全生产,强化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共同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