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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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东住建[2010] 13  

关于开展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及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文关怀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企业的工作意见》(惠市委发[2010]18号)精神,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8月中旬起组织开展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及安全生产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为确保专项检查活动顺利开展,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全县建筑业企业。

二、  检查时间:811日至820日。

三、  检查内容:

(一)      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

(二)      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      违法犯罪情况;

(四)      安全生产情况;

四、  具体分工

为了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由县住建局牵头,从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安监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建筑企业逐一进行检查。

五、  检查方式

采取“看、听、问、查”的方式,对每一个受检用工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看”:看用工单位是否依法经营,办理有关证件是否齐全,劳动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听”:听取用工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问”:对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安全生产等方面有关问题提出询问,并做好询问调查笔录;

“查”:查阅员工名册、工资表、劳动合同书等有关资料。

六、  工作要求

1、     各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惠东住建[2010]4号)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     各建筑业企业要密切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

3、     各建筑业企业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加强安全生产,强化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共同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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