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回市外驻惠东企业诚信保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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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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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回市外驻惠东企业诚信保证金的通知
市外驻惠东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根据《关于2009年度惠州市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进惠东登记备案的通知》(惠东建函〔2008〕1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将退回2009年度惠州市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进驻惠东县登记备案提交的诚信保证金。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提供
(一)备案企业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备案企业出具原缴交诚信保证金的收款收据。
二、办理程序
由经办人持以上资料到惠东县建筑协会申请办理诚信保证金退回手续。资料齐备的,惠东县建筑协会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诚信保证金本金退回原汇款账户。
联系方式:
地址:惠东县平山黄排惠东县建设局大楼一楼惠东县建筑协会
联系人:戴叶花 电话:0752-8891303 传真:0752-8862255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