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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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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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建函〔200975 

关于迅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今年1241615分左右,东莞市一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顶升、拆卸和使用过程的安全使用监管,根据省厅《关于迅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0962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于12181225在全县组织开展一次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拆装和使用状况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全面排查和消除各在建工程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

    (二)认真查找各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二、检查内容

  (一)各建筑业企业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管理的情况;

  (二)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取得专业承包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指挥、司索、司机等)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上岗情况;

  (四)建筑起重机械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五)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卸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六)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七)相关工程的项目部是否针对建筑起重机械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组织实施

    检查分两阶段进行,时间从12181225

    第一阶段,12181221,由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组织对所承接工程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自查,并于1221前将自查结果书面上报县安监站。

第二阶段,1222日至1225日,我局在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自查的基础上,对建设规模较大的部分工程进行重点检查。

 

 

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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