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住建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4/10/25
录入:
fjj
阅读:
24

惠东住建函〔2024282

关于加强住建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县道安办以及市住建局有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我县住建领域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县住建领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运输需求增大,交通安全风险凸显,形势严峻复杂。近一个月,全市接连发生3起渣土车亡人交通事故,这3宗事故均涉及渣土运输和电动车,且都发生在货车右侧盲区,其中惠城“9.19”事故和惠阳“10.4”事故肇事货车右转时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各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风险研判,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源头管控,防范化解风险

(一)依法依规开展货物装载运输。采取委托运输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应委托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专业运输企业承担运输业务,签订装载运输合同和安全协议,理清权责,健全制度;采用自有车辆运输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自有车辆管理,提高自有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专业水平,确保自有车辆管理安全有效。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履行货物源头管理主体责任,严禁运输车辆超载出场。

(二)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组织自有车辆驾驶人员并督促租赁运输企业对驾驶人员进行日常安全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救援知识普及,做好上岗前安全交底和驾驶员状况检查,从根本上杜绝野蛮开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人货混装等不安全行为;督促驾驶员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右转停让”操作要求,熟练掌握盲区预警系统功能。

(三)定期开展车辆隐患排查。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保持自有车辆并督促租赁运输企业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倒车可视、反光镜、转弯提示、右侧盲区预警等安全装置完好,严禁车辆改装,杜绝抛洒滴漏出场,做到车况良好,不带病上路。

三、细化防范措施,守牢安全底线

(一)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编制并适时修订完善《交通疏解和安全防护方案》,制定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相应数量的交通安全员、疏导员,合法合规,科学高效开展交通安全管控。

(二)完善工地出入口安全防护及交通疏导。在建项目施工出入口应设置反光镜,占道施工项目按规定安装警示灯或增设反光警示标志;夜间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背心,不得随意横跨、穿行施工路段;配备交通交通安全员,协助工地出入口交通指挥,确保工地车辆通行安全。

(三)加强对外地货车风险防范。充分运用外地货车信息平台,全面了解长期在惠外地货车底数,切实提升外地货车风险感知、管控实效,鼓励行业单位选择具有良好安全记录的车辆运营商。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3日

关于加强住建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