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假期我县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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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24〕268 号
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假期我县住建领域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局各有关机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
2024年“国庆”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部署,确保我县住建领域国庆假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市和县关于加强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安全防范政治责任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省、市和县领导高度重视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近期接连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单位和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针对住建行业领域国庆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区域安全形势和主要风险点,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及时部署开展假期安全督查检查,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落地,全力确保我县住房建设领域国庆假期安全、稳定、和谐。
二、紧盯重点,抓紧抓实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一)强化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防范。一是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场站安全风险隐患。局有关单位要结合近期工作安排,对辖区内供应站点进行逐一排查,对不符合燃气经营许可或备案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各燃气企业要立即开展一轮自查自纠行动,重点检查生产区、监控中心、配电房、气化装置、储罐区、装卸区、加气区等部位安全运行情况;二是加强对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以及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排查。要督促各燃气企业重点排查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用气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及使用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用户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燃气企业持续开展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重点检查“瓶、管、灶、阀、泄漏报警器”等燃气设施情况,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并指导、督促其落实整改,同时将安全隐患情况反馈给属地街镇。四是推动做好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机制,持续强化燃气企业现场作业、燃气工程施工和应急抢险的安全管理,严防不规范施工造成燃气泄露;五是加强假期安全用气宣传。要持续加强安全用气宣传,针对节日期间用气特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用气宣传力度,营造人人重视燃气使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一是严格落实提级管控措施。国庆假期期间,坚持危大工程、涉及燃气工程非必要不施工,确需施工的必须向我局落实报备,严格落实“提级管控”措施,同时局有关单位要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指挥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全时段在岗管理等制度和措施,严禁盲目赶工期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切实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严查重大事故隐患。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发现、判定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五到位、五落实”的要求,千方百计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质量,推动实现动态清零;三是严守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危大工程“六不施工”、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六项措施”、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六不施工”、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七个不准”等规定,加强巡查和旁站,推进安全行为提升,及时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四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放、分级动火审批、电动自行车防火管理、临时用电管理等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交底,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五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加强车辆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措施。重点加强市政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落实设备防倾覆、吊装防坠落等措施,保障社会车辆及行人安全。
(三)强化既有建筑领域安全防范。一是严密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控。对经安全鉴定为C、D级,特别是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农房,要坚决落实停止使用、封控封闭、人员撤离等措施,严防人员回流。对受高风险区域影响的房屋,如暗涵暗渠上盖、深基坑周边、危险边坡周边等房屋,要加强巡查,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对存在一般隐患的自建房,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工程措施;二是强化既有建筑幕墙风险管控。聚焦重点地域、重点对象、重点问题,要压实房屋安全责任人或受托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防护。
(四)强化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国庆期间,局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辖区监管职责,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检查强度和频次。一是强化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和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共用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保证后汛期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运行;二是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和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制止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三是强化高空坠抛物安全管理。要督促企业、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高层建筑物的外墙装饰装修材料、广告牌、门窗、阳台堆物、高空架设公共设施设备以及其他搭建物、悬挂物的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检查发现隐患的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设立警示标识、围蔽设施,防止高空坠(抛)物事件发生;四是强化小区违规装修等问题管理。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的违规装修、擅自损坏或者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等情况进行排查,对检查发现隐患的,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必要时应协调城管执法部门和属地镇街给予处理。
(五)强化预拌混凝土行业安全防范。局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预拌混凝土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一是加大非法经营搅拌站打击力度。要严厉打击违规设立、生产、销售混凝土行为,严禁新建非法经营混凝土搅拌站,发现一家关停拆除一家;二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国庆假期出行人流车流增多,道路车流量增大,要督促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强化人员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培训,完善车辆右侧盲区预警设备,右侧盲区预警系统正常工作方能上路行驶;排查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做好车辆维保,杜绝问题车辆上路行驶,严禁超载上路;加强驾驶员日常安全培训教育,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带病上岗,路上行驶时做到遵守交规、控速慢行、礼让行人,落实“右转必停”措施。三是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管理。要指导督促辖区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好节前厂区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厂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排查消除厂区内用电安全隐患,同时完善相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防火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和救援器械完好有效,做好强降雨后排水设施的清疏养护,落实假期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突发状况做好临时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属地住建部门。
(六)强化后汛期安全防范。一是加强排水防涝工作。局有关单位要加强排水管网的巡查维护力度,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排查频次;强降雨期间及时掌握内涝积水情况,科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及时根据天气状况完善设置相关警示标识,并做好雨后清疏、清淤和巡查等工作;二是加强建筑工地防汛工作。局有关单位、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意识,针对后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持续深入排查整治在建工地的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持续加强对靠山、涉水在建项目的安全巡查,加密动态监控,强化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风险防范;及时指导属地镇街、参建单位相应做好停工停建、完工待验收项目的安全排查,以“一盘棋”思维统筹做好所有工地的防风防汛工作。三是加强既有房屋隐患排查管控工作。局有关单位要结合自建房和农村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对处于城市低洼、临河地段和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采取停用、撤离人员和围蔽防护等管控措施,确保防范到位。四是加强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局有关单位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对小区内路灯、电梯、广告牌及配电房等易受暴雨影响引起安全事故部位的安全排查,定期清理小区地库雨水井、排水沟和天面地漏,确保排水正常。五是强化预拌混凝土行业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局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加强预警和研判分析,及时提醒督促指导辖区内临近山体河涌、易涝低洼区域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加强巡查,提前做好厂区内清理淤泥,疏通沟渠,加固料仓和外挂空调等设备,实时关注临山建筑情况,完善山体滑坡应急预案,必要时提前进行人员撤离,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
(七)强化登革热防控工作。今年全省、全市和全市登革热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建筑工地、老旧小区是登革热疫情爆发流行的高危场所,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的严峻形势,强化疫情监测、宣传教育,开展以防蚊灭蚊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近期完成一次以清除卫生死角和病媒生物孳生地为主的专项防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落实责任,高效做好预警提示和应急值守
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和气象灾害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要全面做好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应急抢险、物资储备等各项防范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假期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命财产安全。
请局各有关单位将“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按照惠州市住建局印发的《全市住建领域重点行业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附件1”表格的形式,于10月8日中午下班前报市局对口业务科室。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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