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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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24〕251 号

 

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我县房屋市政

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房屋市政工程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5周年和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行动力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科学研判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主要风险点,准确辨识辨识风险隐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并切实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抓紧抓实抓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及“筑牢防护屏障 推动安全行为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中秋国庆假期节前和假期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

(一)强化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建设单位要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统筹做好节日期间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参建各方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每日实名制考勤;总监理工程师要履职尽责,每天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落细安全管控措施;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坚守工作岗位一线,现场带班生产,每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二)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各有关单位要在“双节”假期期间严格实施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安拆等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确需施工的要严格落实危大工程事先报告制度,严格实施企业负责人带班指挥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全时段在岗管理等“提级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全链条工程措施,实现重大时段安全风险始终受控,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典型事故隐患防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筑牢防护屏障 推动安全行为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明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落实现场巡查和监理旁站制度,杜绝“三违”行为,防范高处作业、施工现场消防、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有限空间等易发事故风险,强化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台账。

(四)落实防汛防风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台风、暴雨、洪水、内涝、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以及员工宿舍、临建设施等安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防台防汛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演练情况、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转移点的准备情况。

(五)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有关单位要合法合规开展货物装载运输,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填特别是外地货车风险防范,全面掌握为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的工程车辆底数,严格出入口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工地范围车辆行驶管理,加强上下班交通安全教育,配备相应专职或兼职的交通安全员、疏导员,开展交通安全管理。

(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7个100%”常态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莲花地省控站点周边1公里、3公里、5公里范围内的项目要在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相关应急管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

中秋国庆节假期期间,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各项目负责人节日期间非必要不离开项目所在地,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如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按要求报送信息,严禁瞒报迟报。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做好防御极端灾害天气各项准备。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各类应急物资,预置应急救援力量,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请各项目施工单位将附件1和附件2分别于2024年9月13日和25日前报送我局质安事务中心(联系人:林协彬 电话:0752-8895022)。

 

附件:1.惠东县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施 工情况登记表

2.惠东县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值班表

 

 

(此页无正文)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惠东�?024年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情况登记表.xlsx

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