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惠东县省控站点周边房屋市政工程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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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24219

 

关于印发《2024年惠东县省控站点周边房屋市政

工程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2024年惠东县省控站点周边房屋市政工程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参建单位遵照落实。

 

附件:2024年惠东县省控站点周边房屋市政工程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9日

 

 

 

 

2024年惠东县省控站点周边房屋市政工程

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巩固蓝天保卫战工作成果,推动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县房屋市政工程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中心,周边5公里范围为管控区域,对管控区域内房屋市政工程实施常态化管控和应急管控,确保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和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质安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为组员,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实施对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监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常态化管控

全县范围内的房屋市政工程在落实常态化管控过程中:

1.建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按照《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7个10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底化、渣土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场地100%绿化或覆盖防尘网、出入口100%安装TSP在线监控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落实非道路移动设备“一机一牌一卡”制度,严控“冒黑烟”,强化对使用油品的管控,做到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直送工作,严格管控“黑油”和劣质油进入工地。

(二)应急管控

当预测可能出现污染天气时,在应急管控期间,在做好常态化管控的基础上,严格做好应急管控措施:

1.莲花地省控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房屋市政工程,上午7时至下午19时全程不间断开启喷淋设施,对工地内部进行洒水作业,每日10时至18时暂停燃油工程机械(应急抢险工程除外)作业,暂停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设作业,每日10时至18时不得开展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同时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暂停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施工作业。

2.莲花地省控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房屋市政工程要错峰施工,减少县城建成区内的房屋市政工程土石方作业及工程机械的使用,上午7时至下午19时全程不间断开启喷淋设施,对工地内部进行洒水作业,保持湿润,严格落实预警管控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到人,强化做好文明施工,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奠定扎实基础。

(二)各参建单位要落实好巡查检查工作,定期开启降尘设备,发现存在围挡喷淋系统、雾炮机等洒水降尘设备故障或损坏时,要立即落实维修工作,确保不出漏洞。

(三)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特别是常态化管控经常出问题,或者在应急管控期间工作不到位、不整改的,我局将责令暂停施工,并将有关情况报送有关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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