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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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

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东住建2024218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质量强县工作部署,根据《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部署以及非法洗砂问题整治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815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委、政府质量强工作部署,持续打击在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违法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部署以及非法洗砂问题整治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全面夯实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基础,坚持“以打促建、打建结合”原则,不断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形成,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对全房屋市政工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建筑材料及预拌混凝土生产原材料开展质量普查和专项 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使用建材行为,严防“瘦身钢筋”“打折电缆”等不合格建材流入房屋市政工程,全面筑牢工程质量防线,夯实建筑工程质量基础,推动质量强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建材质量抽检行动。我局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1436)的规定,对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进场的建筑材料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场的混凝土生产原材料开展质量监督抽检,重点抽查涉及工程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消防设施材料的质量,并核查工程各方质量责任单位、混凝土生产单位履行材料进场检验见证送检质量责任情况,督促施工企业、混凝土生产企业依法清退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二)深入开展建材专项执法行动。我局将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因建材质量或施工质量被信访投诉、举报、媒体曝光、记录不良行为、行政处罚,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建材不合格率较高的房屋市政工程和混凝土生产单位所使用的建筑钢筋、电线电缆、砌体砌块、防水材料、建筑给排水管材、空调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和建筑用砂、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等混凝土生产原材料开展现场执法抽样检查对存在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建材等违法行为的单位,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进一步健全建材打假机制体制。一是健全现场执法制度,我局按照《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规定完善建材执法抽样程序和执法过程记录内容,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可追溯。二是完善建材进场检验环节的明察暗访机制,精准摸排严厉打击“检验样品调包”“篡改检测数据”“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违法行为。三是健全建材质量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推动形成“每诉必检”的质量核查制度,正确处置相关质量问题。四是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我局会同同级城管执法部门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移交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加强线索移交和处置。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完善制售假冒伪劣建材产品违法线索移送机制,推动源头治理。

(四)积极开展建材打假宣传活动。我局将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渠道广泛普法宣传、建材科普和典型案例剖析,提高人民群众辨识假冒伪劣建材能力,促进企业增强自觉守法意识, 营造全社会、全行业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主动曝光因使用不合格建材被行政处罚的单位、责任人员以及相关处罚信息,进一步提高建材打假震慑力。

三、工作安排

本次建材打假专项行动根据市里参照省厅的做法,分市、县联合检查和县检查两级实施。市、县联合检查从8月起至9月不定期组织实施,我县检查于9月中旬前完成。我县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一是检查受检单位建筑材料使用台账资料。二是开展现场检查,抽取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正在使用的建材样品,做好样品封样和执法过程记录工作,对样品来源进行核实追溯。

(二)结果处置。对现场检查抽取的建材样品实施检测,经检测发现不合格建材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涉嫌存在建材开采、生产、流通领域违法行为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存在非法洗砂行为的报告同级河长办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持续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推动质量强县建设,促进工程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建材打假行动的必要性,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方案,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扎实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我局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有关规定,提高现场采集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建材的行为,保持打假高压态势。

(三)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舆论引导。我局将积极动员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建材打假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使用单位的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督促其建立健全建材质量自控机制。同时加强推进社会监督,鼓励和发动群众投诉举报,曝光涉及违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加强社会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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