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09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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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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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建函〔2009〕71号
转发关于开展2009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
现将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2009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活动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09〕5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筑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尤其是进入年终,因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导致的各类矛盾纠纷将有所增加,各企业负责人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扎扎实实地抓好自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规定的检查时间、内容和要求,对所属施工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发现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情况的,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同时,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和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惠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的通知》(惠东劳社〔2009〕37号),严格按照该通知的要求规范劳动用工和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企业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对自查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施工、监理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二、各企业自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以表格(见附表)的形式于12月7日前报送我局建工股。不得缺报。
附:附表一、惠东县建筑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表
附表二、惠东县建设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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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规建函〔2009〕592号 关于开展2009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