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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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24191

 

关于加强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夏季火灾

防控工作的通知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部署,现将有关加强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掌握火灾隐患点

当前已进入高温季节,用火用电用气增多,工程建设各类因素交织叠加,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加大,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社会面火灾形势面临的复杂性和严峻性,紧密结合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学好用好风险辨识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精准掌握项目存在的火灾隐患点,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夏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着力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强化人文关怀,采取有效的消暑降温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操作规程、以及防火技术方案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科学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保持畅通;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落实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爆危险品管理和用水、用电、用气管理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搭建活动板房使用的材料和外脚手架安全立网的燃烧性能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不允许在板房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工地施工区、办公区和工棚宿舍内,实行电动自行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做好工地食堂燃气安全管理,杜绝不合格器具,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

三、加强宣传培训和强化排查整治。

各有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宣传,树立正确的消防安全理念,掌握必备的消防安全知识,认真组消防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房屋市政工程火灾事故的发生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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