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 扬尘防治 非道路移动机械 综合检查的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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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24〕182 号
关于开展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
消防安全 扬尘防治 非道路移动机械
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扬尘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行动落实,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员由局建工股、县质安事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重点排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一机一档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现场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现场检查在建项目是否使用超过使用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连接螺栓是否齐全有效,结构件是否变形、开焊和开裂,连接件是否磨损和塑性变形,零部件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标准节和附着装置是否原制造厂制造;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是否按要求制定相应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现场周边是否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是否存在建筑起重机械套牌、混用和篡改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与实体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向企业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等情况。
(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重点排查在建项目施工单位是否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操作规程、以及防火技术方案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是否科学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开展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爆危险品管理和用水、用电、用气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搭建活动板房使用的材料和外脚手架安全立网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是否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违规在板房内对电动车进行充电等隐患问题。
(三)扬尘污染防治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根据《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重点排查在建项目是否做到“底数清,状况明”,建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工地信息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单位是否落实“7个10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防治设施是否正常使用,车辆冲洗设施是否损坏,TSP在线监测设备是否断网断电;是否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一机一卡一牌”管理,并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和用油台账等。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展排查工作,我局将根据检查情况下发执法文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突出安全管理问题的,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置。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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