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东县住建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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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24131

 

关于印发《惠东县住建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贯彻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住建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我局制定了《惠东县住建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惠东县住建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7日

 

 

 

 

惠东县住建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住建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推进落实 住建行业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根据《惠州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12个月的整治,补齐我县住建系统交通事故 预防工作短板,努力实现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安全隐患明显减 少、通行秩序明显好转、管控效能明显提升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合法合规开展货物装载运输。各有关企业要与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运输单位签订装载运输合同和安全协议。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根据项目实际编制并适时修订《交通疏解和安全防护方案》,制定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配备相应专职或兼职的交通安全员、疏导员,开展交通安全管理。

(二)加强外地货车风险防范。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全面掌握为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的外地货车底数,加强相关车辆安全运输管理。鼓励企业优先选择具有良好安全记录的车辆运营商开展货物装载运输。

(三)加强工程运输车辆风险防范。各项目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泥头车”基础台账,切实掌握数量、状态等情况,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泥头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驾驶盲区预警系统,加装车身挡护板,有效减少车辆在转弯、倒车时的安全隐患和降低行人卷入车轮事故;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自有运输车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车辆管理台账,所有车辆100%安装使用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智能视频装置和盲区预警、防疲劳预警、限速预警系统。混凝土运输车辆应满足技术条件符合国家要求、车辆状态正常、处于检验有效期内、交通违法及时处理等条件。 严禁车辆改装、 超载、抛洒滴漏出厂,做到问题车辆不上路。

(四)严格出入口交通安全管理。各有关企业要加强管理,强化出入口管理人员对货物装载及货车放行的登记。严格禁止超限、超载、无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未采取密闭运输、遗洒飘散载运物、驾驶人或乘员不系安全带、酒驾等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出门上路。

(五)强化工地范围车辆行驶管理。各建筑工地要落实对在工地范围内车辆行驶的限速、路线、照明、道路等管理,禁止高速野蛮驾驶,对临时上下坡道要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必要围护措施,避免车辆侧翻。

(六)强化上下班交通安全教育。各有关企业要将上下班交通安全纳入日常安全教育范畴,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加大酒驾违法宣传警示力度,全面营造“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安全共识;要加强对摩、电驾乘人员开展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引从业人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守法规、有牌照、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不乱停”。

(七)强化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各有关企业和工程项目要加强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定全年安全培训计划,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对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强化落实“身边案警示身边人”。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统筹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守稳守牢交通安全防线。

(二)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各有关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具体岗位、责任人、工作要求、工作时限等,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融入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我局将加强研商、联合推进,强化对企业的日常检查,推动建立健全共建共享共治和联合执法、线索移交、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大全链条监管力度,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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