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进一步加强建筑用砂石和混凝土质量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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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进一步

加强建筑用砂石和混凝土质量管理

专项行动的通知

惠东住建2024101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用砂石质量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持续强化全县房屋市政工程用砂石质量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我局决定开展进一步加强建筑用砂石和混凝土质量管理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用砂石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未按规范标准实施的违规行为,确保我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二、专项行动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三、专项行动内容

(一)强化现场检查。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检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在建建筑工程参建单位采购、检测、使用砂的台账资料以及砂堆场情况,通过查阅管理台账资料、现场堆料随机取样检测等手段,核实各生产企业和工地现场用砂种类、使用部位、数量和检测砂质量等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检查参建各方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建设单位是否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加强管理。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对进场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验收、是否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施工方案留置混凝土试件,是否确保混凝土有足够的带模养护时间等。监理单位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有关施工方案和安排监理人员对预拌混凝土浇筑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各相关单位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是否加强对建筑用砂的采购、检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以及对现场建筑用砂的质量监控,有无建立完善建筑用砂采购、检测和使用台账。是否强化对建筑用砂的检测,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检测检验活动以及对砂氯离子含量的检测。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各施工、监理单位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用砂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对生产用砂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总结510日前报我局质安站。

(二)专项检查。2024年513日至2024年1231日)

我局将成立专项行动检查组,随机抽取受检项目及检查人员,严格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三)检查处置。

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有违规需要整改的,严抓整改落实,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移送相关执法部门实施处罚。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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