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扬尘治理和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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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扬尘治理和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458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城市形象,增强环保意识,结合我县文明创建工作,巩固卫生县城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扬尘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坚决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扬尘污染和非道路移动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大气的污染。

二、严格现场管控,强化措施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各有关企业要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履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一)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七个100%”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坚决做到施工扬尘防治“七个100%”措施(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渣土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放的场地100%绿化或覆盖防尘网、出入口100%安装 TSP在线监控设备),全面加强施工扬尘治理,不折不扣落实好扬尘污染治理。

(二)严格落实车辆出入制度。房屋市政工程工地车辆严格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即“无证车辆不准进”和“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不密闭车辆不准出,超装车辆不准出”)。同时,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务必实现全密闭式运输管理。

(三)严格落实“机牌卡”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要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办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严格核验进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和环保信息情况,落实“一机一牌一卡”制度。同时,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共享,配合交通、执法部门严控工程车辆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格落实“冒黑烟”机械管控。各项目要强化对使用油品的管控,积极推广“油品直送”经验,由油品供应商直接派专用车辆在指定的时间将油品送到指定工地,供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负责统筹本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直送工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进入工地直送的油品使用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跟踪,确保使用的油品可溯源,严格管控“黑油”和劣质油进入工地。

(五)严格落实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加强施工现场围蔽管理,所有工地围挡应符合规定要求,同时按照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有关标准,加强围挡公益宣传,保持围挡周边环境卫生,大力促进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和城市形象提升;二是严格噪音排放,严格按照《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有关规定,午间(12时至14时)及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原则上不得施工;三是加强场地平整、基坑(基槽)开挖、土方回填等施工阶段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落实湿化作业、喷淋和覆盖措施;四是加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每日喷淋降尘措施,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气要全天候采取喷淋降尘措施;五是加强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和路面硬底化处理,对裸露地面采取绿化或覆盖处理。

三、工作要求

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立即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将自查自纠报告留存项目部备查我局将对各项目有关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组织开展建筑扬尘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自查自纠工作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并将有关线索移交执法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置。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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