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全县房屋市政工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提醒函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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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全县房屋市政工程道路

交通安全工作的提醒函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惠州市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有关精神,压实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有序有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严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现作出以下工作提醒: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感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市政工程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交通运输需求增加;2024年春节将至,即将出现新一轮的“返乡潮”,交通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落实省、市、县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措施,加强分析研判,全力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防死守,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一)合法合规开展货物装载运输。施工单位应与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运输单位签订装载运输合同和安全协议,根据项目实际编制并适时修订《交通疏解和安全防护方案》,制定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交通安全员、疏导员,开展交通安全管理。

(二)落实市政管网工程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改道标识设置和通行引导等工作,规范停放施工车辆、规范摆放标志牌、规范引导过往车辆。夜间施工时,围挡应安装夜间警示灯,施工人员应穿着反光背心;春节前要合理安排工期和工序,对于影响交通的基坑、沟槽、临时围挡、设施设备等,在春节放假前要按照“应填尽填、应拆尽拆”的原则恢复路面,确保春节期间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三)严格出入口交通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在工地出入口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工程运输车辆安全进出,并对货物装载及货车放行情况进行登记。禁止超限、超载、无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未采取密闭运输、遗洒飘散载运物、驾驶人或乘客不系安全带、酒驾等违法车辆出门上路。

(四)强化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管理。施工单位要将上下班交通安全纳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范畴,要对务工人员自有摩电上牌和头盔配备情况进行摸底,督促驾驶人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牌照,佩戴安全头盔出入门岗。同时,应加强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务工人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守法规、有牌照、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不乱停”。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各单位要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合“五带头”(包含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以企业运输经营许可、安全协议、车辆检验报告、驾驶人从业资格、安全教育情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违法处理等为抓手,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人、车、企、事”隐患问题要落实限时闭环整改,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环境。

三、强化宣传,深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充分发挥“面对面”宣传作用。坚持传统和现代化方式相结合,加强横幅、标语、展板、手册等传统实物和“播、报、视、网、端、微”全媒体应用,线上线下多平台多途径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融入广大建筑从业人员日常生活;施工单位要落实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内容纳入安全教育范畴,营造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春节前,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开展一次以身边人、身边事为案例的滴灌式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道路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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