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屋市政工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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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23〕22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屋市政工程从业
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态势,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房屋市政工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建筑工地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弱化、注意力不集中、松懈情绪等问题仍比较突出,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工地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抓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促使施工人员增强安全防护意识,掌握本人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开展培训工作
(一)开展工地现场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施工企业项目部要一是要认真结合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类型和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全体人员特别是新进场、转岗的施工人员至少进行一次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持续落实“晨会”制度和三级教育制度。二是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施工企业项目部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
(二)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企业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落实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强化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再培训再教育工作,严禁无证上岗。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要特别要做好专业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各建设、监理等企业要履行好管理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切实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审查施工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培训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监理单位要定期对项目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核,特别是要对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各参建单位要准确掌握特种作业人员情况,务必持证上岗。
三、工作要求
各项目要在今年中秋国庆节前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将有关培训教育情况汇报于2023年9月25日前报送我局质安站,逾期未开展有关工作并汇报有关情况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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