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台风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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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台风后复工

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9号台风“苏拉”已于9月2日3时30分前后在珠海市南部沿海登陆,气象部门先后解除台风、暴雨预警,2日上午,三防指挥部将我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并发布了“五复”工作指令。为确保台风过后我县房屋市政工程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台风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有关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防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要求,积极动员和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认真做好台风过后的复工复产安全排查,确保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一是在响应等级降级后仍要保持警惕性,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及天气变化,继续做好短时强降雨防御措施。二是迅速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安全评估,深入分析、排查台风过后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早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各企业关键岗位责任人要到岗组织复工前各项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坚决摒弃“返岗即复工”的错误思想,认真做好一线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

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复工复检

各项目复工前,要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参照《全市建筑工地台风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指引》,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检查

(一)起重机械设备。要全面检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各类桩工机械等设备。重点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的附墙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标准节、起重臂、平衡臂等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存在变形,螺栓、连接销轴是否松动,基础是否存在积水,群塔作业的各塔机高低位置是否及时调整等。有关问题整改合格后,使用单位要重新组织“四方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必要时,要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深基坑高边坡。对涉及深基坑高边坡的项目,建设单位复工前要组织监测单位对深基坑高边坡的变形进行监测,并组织做好截排水工作。施工单位要做好对深基坑高边坡的巡视检查,重点防范雨水浸泡后基坑、 边坡及周边的施工安全,复工时提供台风前后监测对比数据,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检查加固基坑边栏杆等临边防护设施,确保其所受水平承载力满足要求。

(三)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检查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特别是对涉及临山临水的工棚,要充分考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的滞后性特点,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止出现次生事故,确保安全。

(四)工棚及工地围挡。要组织对工棚和工地围挡等部位安全状态进行检查评估,加快对工地倾覆的围挡进行修复加固,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该加固的立即进行加固,该拆除的予以拆除,切实做好工地封闭管理。

(五)脚手架模板支架。要重点检查脚手架、模板支架的基础是否变形,连墙件、剪刀撑、附着点是否连接牢固, 架体是否存在变形、倾斜,扣件扭力矩是否达到要求,安全网是否存在脱落、破损,作业层脚手板是否固定牢靠等。有关问题整改合格后,使用单位要重新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基础或架体变形严重的,应立即拆除并 按标准重新搭设。

(六)临时设施安全。加强对办公生活区临时设施安全检查,排除施工现场和项目部驻地的积水,恢复损毁的其他安全设施,确保回迁前所有安全隐患排查到位。

(七)临时用电。组织施工临时用电全覆盖检查,包括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及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测试,受雨淋或浸泡的电箱不得直接投入使用;严格检查电缆线绝缘完好状 况,严禁电线拖地浸泡在水中;在电箱使用前,要做好各级漏电保护器的试跳工作,发现损坏的,及时更换,确保施工临时用电安全。

(八)安全技术交底。做好复工前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三、加强督导服务,确保安全复工

我局将对台风过后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的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检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针对抽查发现未落实复工安全检查、复工条件达不到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一经查实,责令立即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有力有序推进。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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