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3/5/25
录入:
fjj
阅读:
401

惠东住建函〔2023112

 

关于印发《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提升施工现场本质安全工作水平,根据《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

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提升施工现场本质安全工作水平,根据《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及省“65条”、市“75条”和县“82条”具体措施,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任务,进一步深化施工现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各参建单位事故防范能力,推进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推动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行动,成立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曾奕鹏

副组长:黄北坚、刘振中

成员从建工股、县质安站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学习活动进企业、进工地。各有关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尤其是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教育培训效果。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强化落实企业负责人管理职责,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职责,配置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资金,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生产条件达标。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签订线上消防承诺和自查自改报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职责,加强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三)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检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落实情况,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全过程风险管控制度,健全参建各方考核检查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要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实每季度、每月、每周带队检查制度,全面检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严格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执行“安全日志”制度。结合“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进一步强化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联动提升施工现场监管水平。

(四)施行危险源安全管理包保制。聚焦重点管控企业(项目),根据危险源的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分级确定监管部门负责人、具体监管责任人、企业责任人“三个包保人”,明确责任、规范履职。细化重大风险管控职责分工,建立以项目为单元,安全监督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为责任主体的纵向网格化监管体系。健全完善班组安全管理制度,以构建稳定的班组为基础,以班组长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将各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每位一线作业人员、每个岗位,实施穿透式管控,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五)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体系。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推动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六)深入推进标准化评定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月度评价工作,各有关企业要做好企业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危大工程管控及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等工作。严抓落实动火作业“三个一律”、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危大工程“六不施工”、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等落实,强化施工现场安全行为管理,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七)及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要求,参照《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现浇混凝土模板、轨道交通隧道、基坑工程部分)》,强化重大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各有关企业要重点做好塔式起重机安装、深基坑高切坡土方、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搭设及拆除、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环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突出做好专项施工方案执行、超前地质预报及风险管控。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按规定编制、审批、论证、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

(八)切实抓好汛期安全防范。各有关企业要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落实防汛安全检查,建立防汛风险隐患台账,全面核查梳理应急专业队伍、救援设备器材,切实做好汛期防范准备。贯彻落实《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指引(2023年版)》《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应对气象灾害停工停产工作实施细则》,深化“五停”机制,各有关企业要针对气象预警条件下落实停工停产和人员转移工作。

(九)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消防应急人员,加强生产经营场所、办公生活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设施管理,保持生产经营场所、施工现场、建筑楼层、办公生活区消防通道畅通。加强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和易燃易爆品(材料)管理,严格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重点整治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搭建建(构)筑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仓储使用易燃易爆品、违规使用燃气设施设备等行为。

(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各有关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加强汛期、冬季和夏季高温施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等行业典型事故。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前,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方案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5月中旬11月底,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推动治理行动走深、走实,取得成效。其中,6月底前我局将完成第一轮全覆盖检查,10月底前完成第二轮全覆盖检查。

(三)总结经验阶段。12月20日前,我局将对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好的项目进行推广和给予通报表扬,对巩固提升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有关负责人要亲自抓好部署落实,履行责任,明确分工。

(二)自查自纠,消除隐患。各有关企业要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项目安全隐患,特别是危大工程安全隐患务必坚决消除。

(三)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各有关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要从本质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多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提醒、宣传、培训教育。

关于印发《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