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住建局2023年上半年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23/5/23
- 录入:
- fjj
- 阅读:
- 420
惠东县住建局2023年上半年规范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检测行为,提升检测行业社会公信力,加强对检测业务和活动的监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1〕671号)《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的通知》(惠东住建函〔2022〕145号)《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惠东住建函〔2023〕78号)等有关规定及通知要求,我局于2023年5月10日至5月12日开展了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对在我县承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并设置有办事处的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对全县范围内承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并在我县设置有办事处的7家检测机构开展了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行业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检测机构管理行为、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信息化建设管理情况等内容,共发出检查表5份。总体上,各受检单位能较好的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大部分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组织机构与实际人员符合相关要求,在资质规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但也发现部分检测机构存在质量管控不严谨、检测报告不规范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业行为方面。一是仪器设备管理欠规范,存在必要的校准参数缺失、未对设备校准(检定)结果进行确认、校准结果确认流于形式。二是检测管理欠规范,存在合同编号随意修改、未按新检测管理办法要求与建设单位签订检测委托合同以及未按要求确认有关检测方案落实备案再进行检测等情况。
(二)档案管理方面。一是部分检测报告的规范性不足,如检测报告上无“签发日期”、报告时间在检测结束时间之前、检测标准未及时更新。二是部分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存疑,如缺少省监管平台标识码、市监管平台水印、关键页。三是部分报告审批程序不完善,有注册工程师要求的专项检测报告未加盖执业印章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配合后续检查。因本次检查只对我县辖区范围内设有办事处的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其他承接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却没有受到检查的机构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整理好今年以来在我县所承接检测业务的工作台账资料,随时备查。
(二)做好问题整改。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检测机构要举一反三,做到定人、定时、定责任、定措施完成整改工作。于发文之日十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与处理进展情况报送我局质安站检测监督组,我局将对各检测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务必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检测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检测质量行为,在满足有关规定的同时,树立诚信为先的理念。针对不规范的问题,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强化内部管理。要按要求对接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加强检测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检测工作质量,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杜绝超出资质范围营业、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守质量底线,切实规范我县检测市场行为秩序。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