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东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校园及周边建筑施工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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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23〕90号
关于印发《惠东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校园及周边建筑施工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高考期间的建筑施工环境整治工作,根据《惠东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了《惠东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校园及周边建筑施工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惠东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校园及周边建筑施工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7日
惠东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校园及周边建筑施工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高考期间的建筑施工环境整治工作,根据《惠东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了《惠东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校园及周边建筑施工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及周边建筑施工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县建设施工管理水平,为参加惠东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广大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实做好惠东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校园及周边建筑施工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了以曾奕鹏局长为组长,黄北坚副局长、刘振中二级主任科员为副组长,建工股、质安站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工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任务
负责对惠东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校园及周边已办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和施工工程进行监督,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监管责任;对各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和施工噪声、扬尘污染等情况时应立即责令整改,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制止违规施工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组织本单位对位于高校、高中阶段校园及周边建筑工地安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安全整治措施,切实清除影响师生安全和考试环境的各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二)落实责任,力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努力构建校园及周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县住建局将组织专项工作督察组,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凡对校园周边建筑施工环境清理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发生安全事故的,造成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我县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考务工作的,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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