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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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202371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县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惠州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州市住建函〔2022〕7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拟一年分两次,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现行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试件管理和质量控制,打击和遏止代做代养混凝土试件行为,切实提升预拌混凝土质量,保障我县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曾奕鹏

副组长:黄北坚、刘振中;

小组成员:林奕瑜、邱伟奎、戴海强、林昭勉、林兆海、王木雄及相关股室抽调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工作内容

)提高思想认识,紧绷“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跟踪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是否制订应急管理方案,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强制性培训,加强治超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是否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相关材料公示在地磅室内;是否严格加强企业管理,预防企业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是否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已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存在转让、出借、挂靠本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代为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是否存在为施工单位代做代养混凝土试件的行为。

(三)企业实验室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职称或执业资格,其他人员数量、社保及用工合同、技术装备等是否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要求。

原材料采购手续及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原材料使用前是否按标准要求履行复试检验,有无未进行复试或者复试批次不足、复检记录不规范的行为;砂石采购使用是否合法,有无采购使用非法开采砂石行为;对混凝土原材料质量进行现场抽查检测

搅拌设备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计量偏差是否符合要求;搅拌系统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配合比;混凝土出厂检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留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现场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取样检测。

(六)试验室仪器设备的配置、检定(校准)情况;是否按要求执行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混凝土设计配合比是否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试验工作场所、检测环境温湿度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七)是否按要求加强对生产数据的上传管理,将各自混凝土生产单位的实时生产数据、试验室力学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惠州市混凝土质量动态监管系统。

、检查结果处理

对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全面专项检查,发现存在不规范行为的,我局将立即责令整改并及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视情节轻重通报不规范企业,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转执法部门查处。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领会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行动的意义,强化行业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形成主体实、数据清、台账明、制度全、监管强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我县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7日

 

 

(联系人:饶建优,联系电话:0752-8892800,1353215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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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023�?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