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预拌混凝土企业用砂、石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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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预拌混凝土企业用砂、石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按照中共惠东县委办公室 惠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东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惠东委办字〔2022〕98号),我局决定开展全县在建房屋及市政项目、预拌企业用砂、石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在建房屋及市政项目、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重点检查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文件要求进行现场用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构件等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和检测等情况。抽查施工现场用砂进货、见证取样送检台账及氯离子含量检测合格证明材料,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进货、使用台账,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材料验收资料等。
(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混凝土用砂、石等原材料采购、进货检验和出厂检测等台账制度落实情况,采购混凝土用砂、石的来源证明文件及检测合格证明文件(自检情况及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情况),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厂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情况等。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各施工、监理单位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用砂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对生产用砂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总结于3月31日前报我局质安站(邮箱:hdazz@huidong.gov.cn)
(二)专项检查。(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我局成立专项检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受检项目及检查人员,严格深入开展整治行动。
(三)检查情况公开。
在抽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移送相关执法部门实施处罚。抽查结果在惠东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扎实开展行动。开展建筑工地、预拌混凝土企业用砂、石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落实的重要抓手,是保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二是落实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应责令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执法部门作进一步处理;三是总结反省,建立长效机制。认清建筑工程用砂、石的薄弱环节,破解监管难题,加强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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