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冬春火灾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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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住建函〔2022436

关于印发《2022年度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冬春火灾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岁末年初及“两会”期间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确保疫情防控和火灾防范取得“双胜利”,根据《2022年度惠东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从即日起至2023年3 月在全县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请有关企业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度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2日

 

2022年度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冬春

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河南安阳厂房“11·21”和新疆乌鲁木齐高层住宅“11·24”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度惠州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岁末年初及“两会”期间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疫情防控和火灾防范取得“双胜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巩固提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效,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消防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攻坚行动,成立2022年度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曾奕鹏

副组长:黄北坚、刘振中

成员从建工股、县质安站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房屋市政工程火灾防范。一是严格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操作规程、以及防火技术方案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二是施工现场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三是确保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四是开展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五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强化动火作业监护、旁站等工作六是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爆危险品管理和用水、用电、用气管理符合规范要求;七是施工现场搭建活动板房使用的材料和外脚手架安全立网的燃烧性能符合防火要求;八是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要严格按照规程落实用电管理,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在板房内对电动车进行充电等违规情况

(二)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各有关企业要深化“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强化学习、培训、警示教育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养,要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营造“全民消防”浓厚氛围。

(三)时刻盯紧重点时段消防安全工作。各有关企业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落实提级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重点时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14日前)。自发文之日起,各有关企业要研究本项目冬春火灾防控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由项目负责人召开动员会,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3月25日)。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的重点任务要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工作,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宣传培训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责任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前)。各有关企业要认真总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好,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范工作,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督促落实。建设、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作用,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要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三)值班值守。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特别是重要时段,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把握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做好安全事故报送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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