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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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的通报
惠东住建函〔2022〕327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自《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9〕1号)实施以来,我县在建工程项目陆续开始建立实名制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劳务用工管理。为响应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常态化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未按要求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点对点辅导和督改,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限期完成整改。截止2022年8月,仍有部分工程项目无视法律法规和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多次督促后仍未开展整改工作,行为极其恶劣,无法有效杜绝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为惩戒并防范再次出现上述行为、督促关键岗位人员按要求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仍未开展整改的3项工程(1:由惠东县美达实业有限公司建设、惠东县三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惠东县至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惠东县美达实业有限公司)厂房三、厂房四”工程;2:由惠东县添信鞋业有限公司建设、惠州市烨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东创旭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添信鞋业1#厂房、2#宿舍”工程;3:由惠州市谛道实业有限公司建设、深圳市粤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深圳兴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厂房1#、厂房2#、宿舍、办公楼”工程)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将上述3项工程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请各单位务必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夯实责任,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建设市场稳定发展!
关于未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报.pdf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