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东县住建局2022年扬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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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东县住建局2022扬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2]263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确保完成空气质量目标任务,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实际,我局制定了《惠东县住建局2022扬尘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726

 

 

 

 

 

 

 

惠东县住建局2022扬尘整治工作方案     

 

确保完成空气质量目标任务,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切实落实施工扬尘各项防治措施,严厉查处建筑施工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水平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建工股和质安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工股,负责扬尘整治工作的组织计划、工作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工作任务

严格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监管,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特别是市政工程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防尘措施(即施工现场100%围蔽,沙土物料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易起沉作业面100%湿法施工,出入工地车辆100%冲洗,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单暂未施工的场地100%绿化或覆盖防尘网,出入口100%安装TSP及视频在线监控设备),严厉查处建筑工地扬尘违法行为。

、房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措施

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重点环节和关键工序的管控措施,确保做到“施工作业不起尘、工地黄土不见天、车身轮胎不沾泥”。一是场地平整、基坑(基槽)开挖、土方回填等土石方作业阶段的围蔽、覆盖、洒水降尘措施;二是土方、建筑废弃物等外运阶段和运输环节的全封闭、冲洗等措施;三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喷淋降尘措施;四是场地、路面硬地化和绿化措施。

、其它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措施

(一)施工围档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100%围蔽。施工现场应参照《城市建设施工围挡图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进行封闭施工,所有工地围挡必须保持牢固、安全、整洁。县城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1.8m,位于沿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景观地带、城市重要区域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绿植围挡。对未按照规定设置施工围挡的项目,暂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2、应在围挡显著位置上以项目形象宣传广告的形式设置清晰的施工标牌,列明项目名称、设计方案效果图、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要素,图幅大小与公益广告保持一致。其余应制作刊播中央文明办、市文明办设计发布的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设置比例大小、图案及期限等要求,按县文明办有关规定执行。

3、工地现场要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运输车辆整治标准

1、落实专人冲洗和查验制度,严格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即证照不全的车辆不准进入工地,物料堆高超过车厢拦板高度、未密闭、车轮和车身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不准驶出工地,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必须确保车容、车貌整洁,车厢密闭,砂、石、土、余泥沿路不抛撒,泥浆、污水沿路不滴漏;落实车辆登记制度,设置车辆出入登记岗,建立泥头车管理台帐,详细记录车辆证照信息、进出场信息、冲洗情况、密闭情况等。

2、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和冲洗和查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建筑材料堆放和建筑垃圾处置标准

1、建筑材料应按图堆放、布局合理、标识齐全,工程材料、沙石、土方、水泥、石膏粉、腻子粉等易起尘物料应采用专用仓库、储藏罐等形式分类存放;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物料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材料堆放区全面硬化,裸露土面全部用防尘网覆盖。

2、场内要及时清除不必要的积土、堆物,确需设置临时堆放场的,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要分别设置垃圾堆放池,垃圾要及时清理,不随意抛掷,并应设污水沉淀池,防止污水、泥浆不经处理直接外排造成堵塞下水道,污染环境。

4、施工现场严禁凌空抛掷垃圾,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

5、建筑垃圾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线路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四)施工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要求

建筑工地车辆出入口应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必须在土方作业区域周边安装TSP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应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等情况,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TSP在线监测设备,应接入全市统一监测、监管平台。

、工程各方主体责任

(一)各建设单位、施工和监理企业认真落实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各项责任,常态化开展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施工重点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实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制度,定期组织全面深入排查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扬尘防治情况,对发现的扬尘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方案要求迅速开展专项整治,采取更有针对性、更严格有效的措施开展好施工扬尘专项攻坚整治行动。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承担扬尘治理首要责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承担扬尘治理主体责任,确保工地施工扬尘治理达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施工扬尘防治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扬尘防治专项检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巡查,建立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将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列入日常监管范围,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证监管工作常态化。积极推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建设工程扬尘动态监管以及对违法行为的信息采集。

(四)严肃奖惩制度。县质安站应健全监督机制,严肃奖惩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建立群众举报受理机制,公布群众举报受理电话。同时鼓励、支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研究开发绿色环保施工技术,使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努力控制施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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