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县房屋市政工程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7.26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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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县房屋市政工程高温天气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2〕260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惠东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7月25日10时00分启动高温级应急响应,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预案和《惠州市建筑工地防御气象灾害工作指引》 《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应对气象灾害停工停产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落实防范工作。高温天气期间是中暑、危化品泄漏爆炸、电气火灾、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事故易发期。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强化底线思维,抓实抓细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防范工作

各有关企业严格高处作业“五个必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作业前,要实行点对点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项目安全负责人和监理人员要进行旁站监理,坚决纠正不佩戴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等行为;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要放置在有遮挡、通风阴凉的地方,不能直接放在高温下暴晒。严格落实人工挖孔桩、暗挖作业、箱梁(箱涵)、化肥池等有限空间作业通风、检测等有关规定,严防发生有限空间中暑、中毒、爆炸等安全事故。

二、合理调整施工作业安排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建设单位不得强行要求施工企业高温时节抢工期,必要的晚上加班要妥善安排好人员交接班,不可疲劳作业。

三、加强夏季消防及用电安全管理

各有关企业要针对夏季天气干燥炎热、火灾事故易发的情况,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和宿舍区的防火措施,对配电房、仓库、电工作业等火灾易发区域加强检查和监管,配足灭火器材。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用电设备安全防范,每日做好用电设施巡查,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严防电气线路高负荷使用过热引发火灾事故。

四、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气温变化,定时开启喷淋喷雾系统以降温降尘,改善生活区的通风、降温、隔热条件,保证一线作业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鼓励推广工地宿舍配置空调;供应足量饮用水、凉茶、绿豆汤等,以供一线作业人员解暑;加强教育,向一线作业人员发放防暑降温物资与药品,如毛巾、人丹、风油精、清凉油等,配备急救人员与急救箱以应对突发状况。

各有关企业主动关注高温预警信号,按照《惠州市建筑工地防御气象灾害工作指引》和《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应对气象灾害停工停产工作指引》要求,在气象部门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进入高温防御应急状态,有针对性的调整施工计划。黄色预警期间,露天作业和高温下作业的人员要采取必要 的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户外或者高温下作业;橙色预警期间,要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避开中午前后的高温期,确保作业人员的充分休息,消除因高温天气造成的疲劳,避免发生中暑事件;红色预警期间停止一切露天施工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加强高温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将高温防范工作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汛期安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施工安全。

(以此份为准)关于做好我县房屋市政工程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