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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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2234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受强降雨、高温等气候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期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安全风险不断增大,安全形势更为严峻复杂。为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全力以赴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安全稳定工作尤为重要突出。各有关企业要提高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65条、市75条具体措施,要结合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在近期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

一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各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惠州市 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消防安全、高处作业、防风防汛、涉铁涉爆涉管道燃气施工、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迅速开展铁路沿线房屋市政(地下管线管廊)工程安全治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近期要紧紧围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行为”两个重点,对所属的在建项目全面排查、全面整治,集中消除安全隐患。我局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综合运用动态扣分、停工整改、警示约谈、移交执法、提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手段,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是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程各方主体要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六不施工”管理规定,近期要加强危大工程的隐患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七一”期间要严格落实“提级管理”要求,危大工程、涉燃气工程“非必要不施工”,确需施工的要向我局报备,并加强管控措施。我局将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检查频次,对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将“一查到底”,依据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和市住建局《关于从严实施建筑市场和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实施“两场联动”督查督办,依法依规顶格处罚。

三是加强行业典型事故防范。工程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季节性安全工作特点,充分研判强降雨、高温、台风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明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落实现场巡查和监理旁站制度,突出高处作业、户外作业现场监管,推进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施工安全标准化、高处作业令等工作机制,着力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建筑火灾、起重伤害等易发事故。同时要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岗前培训,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实施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杜绝“三违”行为,提升作业人员主动防范意识。

三、强化台风、暴雨等的灾害天气的安全风险防范,科学做好应急处置

各有关企业要加强台风、暴雨、洪水、内涝、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以及员工宿舍、临建设施等安全检查,重点关注强台风、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建筑起重机械、活动板房、建筑围墙等安全风险,提前采取加强加固措施应对防范。要根据《惠州市建筑工地防御气象灾害工作指引》《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工地防风防暴雨应急预案》和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期和规范气象灾害停工停产行为,遇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要求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及时撤离危险地带人员。严格落实灾害预警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 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妥善应对、科学救援、安全救援,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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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