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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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2112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3·25”和惠东多祝华业铸造厂2·18”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根据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和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部署,针对近期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8日

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

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3·25”和惠东多祝华业铸造厂2·18”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根据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和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部署,针对近期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我局决定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结合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集中用两年左右时间,聚焦重点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遏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统筹协调有关具体工作,成立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长:赵  

副组长:刘振中、黄北坚

  员:李铠斌、邱伟奎、李海波、徐勇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局建工股,负责协调、统筹、开展有关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建工股、县质安站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措施

)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

1.健全管理体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可控

2.加强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和主动报告制度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的整治加大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的排查次数,坚持重要时段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以及提级管控措施。

3.加强危大工程隐患整改的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危大工程管理力度坚持“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预防隐患变成事故。

(二)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1.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培训教育央企和国企要带头落实手册要求。手册与日常安全检查、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手册的教育培训,实现企业、项目和人员全覆盖,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手册有关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3.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主要人员,特别是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八个一次”,切实将手册要求落实到每道工序、每名员工、每个岗位,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加强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全员年度安全培训、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制度,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减少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2.加强现场安全防护施。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强化楼板、屋面、阳台、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边等部位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创造良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

3.提高安全技术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淘汰和限制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高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风险。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智能化管理水平。

4.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企业要根据项目事故风险特点和工程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内涝、台风等风险,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医疗应急药物和抢险救援设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值工作,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四)加强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整顿违反建设程序行为。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应招尽招,不得规避招标。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

2.加强整治发承包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指定分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法承揽工程,不得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建设单位应将质量检测业务依法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机构应出具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3.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我局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提请上级有关部门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纳入诚信体系扣分,通报违法的企业和个人

、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1日-4月15日)

各有关企业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要认真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集中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16日-2022年12月)

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在建工地开展全面检查,将在项目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隐患整改不达标、屡查屡犯以及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项目,坚决责令停工,并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月-202312月)。各有关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要切实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所承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和彻底整改,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各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作用,对涉及质量安全隐患要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力,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落实整改的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不良记录列入其诚信体系实行诚信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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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东住建函�?022�?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