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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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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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1〕535号
各建设单位:
现将惠州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1〕77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开展自査。
要对自身发包行为进行全面自查,逐项对照《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行为检查表》有关检查内容,如实填报发承包行为自查意见和自査结论,并由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报送自查情况。
请于10月15日前将填报完整的《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行为检查表》报送我局建工股田剑威处(联系电话:13532161858,电子邮箱:hdzjjjgg@huidong.gov.cn)。
附件:《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1〕775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娄鑫�?021.9.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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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