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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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1〕502 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惠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卫生健康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
强化建筑工地主体责任,每个在建工地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设立工地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台账。落实施工场地、办公场所、工地食堂个体责任;对各个职工生活环节进行评估,明确哪些工作内容会对员工或相关人员健康带来危害,组建成立相对稳定、定期轮换的健康管理小组,建立卫生健康档案。
二、加强卫生健康管理
(一)在所有施工场所按50米到100米间距设置符合标准的专用垃圾箱,并派专人负责清理,分类贮存,由专用垃圾运送车运送到指定垃圾堆放处和属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场所统一处理。
(二)规范工地施工围蔽,注意日常清理围蔽周边垃圾;对施工场地内的临时道路派专人进行洒水,防止扬尘;进入施工场地的装运水泥、砂、石等具有颗粒扬尘材料的车辆用编织布进行覆盖;出入口硬化并有清洗设施,无生活垃圾积存,垃圾清扫、清运及时,无乱排乱倒现象。
(三)加大“四害”消杀力度。全面清理“四害”孽生地,职工宿舍、办公场所、食堂区开展“灭鼠、灭蚊、灭蟑”统一专项行动,强化登革热防控工作。
(四)食堂有卫生许可证照,餐厨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饭堂设置在住宿营地,食堂配置足够的清洁、食品保鲜用具,同时对多余饭食及垃圾存放在专用的容器内,并饭后及时处理,保持食品的卫生和新鲜。
三、加强爱国卫生宣传
(一)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除了在公共显眼位置张贴卫生健康宣传海报、开展活动等宣传形式,制作一批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为宣传主题宣传标语等,丰富多彩多姿的宣传方式,增强职工卫生健康知识。
(二)充分调动工地建设职工员工支持和参与创文的积极性,着力引导和教育建设工地从业人员增强卫生文明意识,形成浓厚的活动声势和舆论氛围。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