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和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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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和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1398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执函202133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的通知(粤建质函2021384号)和《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和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1392号)的要求以及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加强对建筑主体结构和建筑材料使用环节执法检查重点领域治理工作的部署,我局组成的专项行动检查组定于2021年8月至9月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测和建材打假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实体质量。同时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原则,依法严厉打击生产、

销售和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违法行为,坚决防范“瘦身钢筋”和不合格挤塑板等建材流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全面牢固工程质量防线,夯实建筑工程质量基础,推动质量强市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对我县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和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惠东县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和建材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检查组组长:赵立

检查组副组长:郑润明、方新平、黄北坚

检查组成员:李铠斌、邱伟奎、梁少勇、林昭勉、林兆海、周震康、饶建优

三、工作任务

对房屋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对建筑材料、混凝土生产使用原材料及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等使用环节的质量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抽查检测县重点项目,包括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工程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材料使用情况,特别是使用“中泰钢筋”和不合格挤塑板的情况。县住建局组成检查组,对县内监督管理的工程项目或混凝土生产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四、工作内容

(一)检查特定对象。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本次建材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象是建筑材料质量被信访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日常监督检查不合格率高或被行政处罚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该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的其他项目)或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同时还将2020年市住建局建材打假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有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单位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列为“回头看”检查对象。

(二)检查工程项目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材料使用情况。一是建筑材料或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进场检验、见证送检、存放保存、使用等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二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有否在建材产品和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前进行检验,有否检验台账;监理单位发现建材产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存在质量问题,有否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有否存在见证送检弄虚作假行为。三是混凝土生产企业有否对原材料在使用前进行检验,有否检验合格台账。

(三)现场抽取正在使用中的建筑材料或原材料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工程项目抽取:建筑用钢材(含小直径钢筋)、电线电缆、挤塑板、建筑涂料、防水涂料、建筑给排水管材和脚手架扣件、安全网、安全帽等。混凝土生产单位抽取:水泥、砂、粉煤灰、外加剂、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

(四)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的原则,直赴工程项目开展实体质量抽查检测。

五、工作方式

(一)对于开展建材打假的工程项目和混凝土生产单位,由按“检查特定对象”确定并选取,工程项目不少于15个,混凝土生产单位不少于3个。

(二)每个工程项目按实际情况抽取3至6组建筑材料样品,每个混凝土生产单位抽取3至6组原材料样品。开展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检测的项目可与开展建材打假的工程项目重复。

(三)开展建材打假检查有关工程项目或混凝土生产单位时,按照《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相关要求,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听取检查对象意见,查阅相关资料,同步进行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拍照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出具列明抽样样品数量、规格等情况的《抽样取证样品清单》,送达检查对象并经其确认。需要立即作出现场查封或物品扣押、暂停施工或生产等行政措施的,由县住建局实施。

六、检查结果处理

(一)检查结束和抽检结果出具后,按照“一公开”要求,统一向全县通报并公开检查结果。

(二)对涉嫌存在使用伪劣建筑材料或原材料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和混凝土生产单位,由我局直接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通报2019年全省各地建材打假调研情况的函》提出的工作建议实施查处或转执法部门查处。

(三)对发现涉及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的,我局将及时跟踪落实整改,对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转执法部门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我局要以这次专项行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宣传载体,做好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和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动员工作。工程建设各有关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和建材打假行动,及时将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和建材打假工作、宣传工作(图片资料,包括宣传横幅、海报、建材打假现场等)报县质安站(联系人:饶建优,电  :0752-8873492,邮箱:hdxazz@huidong.gov.cn)

(二)县质安站、散装办要做好经验总结,将此次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和建材打假工作、宣传工作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形成报告提交局审定后,再上报市住建局。上述工作将作为对县质量强市考核和市“双打”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检测和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