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东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 作者:
- 惠东建协信息网
- 日期:
- 2021/6/18
- 录入:
- fjj
- 阅读:
- 1097
关于印发《惠东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 [2021]274号
各建筑业企业、城镇燃气企业和预拌混凝土企业:
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7.1”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惠东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惠东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8日
惠东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预拌混凝土
企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切实做好“7.1”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在此期间要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县建设行业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举一反三,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作协调,迅速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决定成立以赵立局长为组长,郑润明副局长、方新平副局长、黄北坚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建工股、燃气股、质监站、安监站、散办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工股,负责此次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7月2日。
四、工作内容
(一)工程建设、城镇燃气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各方安全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行为落实情况;
(二)包括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以及城镇燃气设备设施,酒店、餐饮店、商业综合体、“美食城”等工商业燃气用户专项整治;
(三)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风险主动报告工作情况;
(四)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五)建筑施工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防治专项治理情况;
(六)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七)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八)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对燃气经营、使用活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九)燃气安全事故预防,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十)建筑工地、燃气经营场所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落实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有关企业要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进一步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建立值班制度和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
(三) 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全面、彻底、细致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较大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