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 重机械、消防安全、汛期施工安全及工地 食堂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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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

重机械、消防安全、汛期施工安全及工地

食堂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1195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单位

为统筹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建筑起重机械源头治理和链条管理,持续有效抓好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汛期施工安全、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县住建局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惠东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有关部署,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长:赵  

副组长:郑润明、黄北坚

 员:刘振中、邱伟奎、李凯斌、毛建平、李海波、徐勇明

二、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现场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及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三、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汛期施工安全及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和消除施工现场各类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强化建筑工地防汛防风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30日

五、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告知书>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惠东县住建局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2021年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六、检查内容

(一)建筑起重机械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办理情况,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档案建立情况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等情况,各项资料的真实性。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实体安全状况。主要检查是否使用超过使用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连接螺栓是否齐全有效,结构件是否开焊和开裂,连接件是否磨损和塑性变形,零部件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标准节和附着装置是否原制造厂制造;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是否按要求制定相应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现场周边是否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是否篡改设备的使用年限等情况。

3.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实体和检测报告的对照检查。主要检查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与实体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企业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等情况。

4.工程项目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真实有效情况、配备情况、日常履职以及教育培训情况。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操作规程以及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条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和用水、用电、用气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搭建活动板房使用的材料和外脚手架安全立网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是否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等方面的情况。

3.开展今年消防安全宣传及演练工作情况。

(三)汛期施工安全

1、汛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施工现场三防责任制度,应对暴雨、大风、雷电等不良天气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度和落实情况。

2、汛期施工现场防御救援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高压线防护架、基坑支护、燃气存储设施设备等危险部位,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室、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防汛防风工作落实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值班落实情况。

(四)工地食堂食品安全

1、工地食堂及食堂从业人员取得相关证件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3、食堂购买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情况。

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编制情况等。

七、检查方式

采用企业自查和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暗查暗访、“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以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技术支撑开展检查。

八、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监理、施工、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充分认识防范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和消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性,特别是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备查工作,全面排查、彻底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将自查自纠报告留存项目部备查。专项检查期间,各施工单位应通知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单位到场配合检查,并提前做好监督检测相关准备工作。

(二)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未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的,一律要求停工整顿,并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实施动态扣分处理,对工程项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相关企业安全整改责任不落实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此次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上半年综合检查通知.pdf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