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东县住建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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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东县住建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1〕号


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政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惠州市环保督察整改八大专项行动方案》《惠东县环保督促整改八个专项行动分工表》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精神,我局制订了《惠东县住建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东县住建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pdf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419

 


惠东县住建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政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惠州市环保督察整改八大专项行动方案》《惠东县环保督促整改八个专项行动分工表》和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环保督察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各项工作,严厉查处建筑施工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高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水平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惠东县住建局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黄北坚

副组长:刘振中、邱伟奎

 员:毛建平李海波徐勇明徐城军

三、排查整改范围

全县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城镇污水管网工程

四、整改重点内容

(一)进一步压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的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巡查频率和抽查覆盖面,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职责,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部施工扬尘管控责任,落实各项扬尘防治各项措施。

(二)进一步抓好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

严格按照《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对房屋市政工程落实“七个百分百”防尘措施(即施工现场100%围蔽,沙土物料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易起尘作业面100%湿化施工,出入工地车辆100%冲洗,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单暂未施工的场地100%绿化或覆盖防尘网,出入口100%安装TSP及视频在线监控设备

(三)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监管。

    严格执行出入工地车辆“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即“无证车辆不准进”和“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不密闭车辆不准出,超装车辆不准出”),强化源头治理,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务必实现全密闭式运输,我局将积极主动与城乡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渣土运输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扬尘防治管控责任针对本项目存在问题,制定具体、有针对性的扬尘防治攻坚方案,全面开展项目扬尘防治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检查阶段(2021年5月6日至5月13日我局将在项目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施工扬尘防治监督检查,对扬尘防治不达标、屡查屡犯以及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项目,坚决责令停工,并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性,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全力以赴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深化治理要求,科学组织实施,确保我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到位

(二)明确各方责任,层层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建设单位承担扬尘防治首要责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承担扬尘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惠东县住建局2021年扬尘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确保工地施工扬尘治理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