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1/3/2
录入:
fjj
阅读:
1374

 

 

尊敬的全体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精神,进一步培育及增强本县建筑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同时为确保各在建设项目在税收上给我县地方财政带来更多、更稳定的收入,为我县经济增长添砖加瓦,结合本县的建筑市场现状,我协会基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税护税的有效机制,协会真诚向所有会员单位提出如下倡议:

会员单位在本县承接工程项目的,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房地产企业及施工承包企业,在项目专业(含劳务)分包、时,建议优先考虑承建资质符合要求的本地企业(在惠东县注册的相应企业)承接工程建设任务,如本地企业不满足招标条件时;建议所承接工程建设任务的企业在本县设立子公司。

特此倡议。

 

                惠东县建筑协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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