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来(返)惠人员管理工作(第二版)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1/2/20
录入:
fjj
阅读:
1788


 

转发《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来(返)惠人员管理工作(第二版)的通知》的通知

 惠东住建函〔202165

各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现将《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来(返)惠人员管理工作(第二版)的通知》(惠防疫办〔2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春节期间从省外来(返)惠人员,抵惠12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委)报告,并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及核酸检测。

附: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来(返)惠人员管理工作(第二版)的通知

 

微信图片_20210220161722.jpg

惠防疫办〔2021〕11号(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来(返)惠人员管理工作(第二版)的通知).pdf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