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施工扬尘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的情况通报

作者:
惠东建协信息网
日期:
2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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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施工扬尘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的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扬尘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保障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我局《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施工扬尘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的通知》(惠东住建函〔2020556)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于2020年11月2日至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下半年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等综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赵立局长为组长,郑润明副局长、黄北坚总工程为副组长,建工股、安监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本次共抽查在建工程26个,检查起重设备35台(塔吊23台,施工电梯12台),对建筑起重机械发出专项《限期整改通知书》2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对消防安全、施工扬尘等其它检查内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各参建主体限期完成整改,并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责令立即停工整改。

二、好的方面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施工企业都能够按照我局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和施工消防安全等自查自纠工作。主要表现在:建筑起重机械方面:大多数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维保和使用单位能够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施工扬尘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的通知》(惠东住建函〔2020〕556)和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装自检、检验检测、安装验收、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等工作,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和维保工作总体规范,操作人员基本上能够持证上岗,设备整体安全状况基本受控。二是施工现场消防方面:大部分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提高,都能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订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能够根据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施工现场、工人临时宿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备相对完善。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都能够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以及按照方案实施。三是施工扬尘方面: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基本上能够按照要求抓好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整治工作,工程扬尘治理基本处于受控状态,施工现场围挡及公益广告的挂设、临时道路硬化、冲洗平台、雾炮机、喷淋等抑尘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四是非道路移动机械方面:大部分施工单位制定有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普遍登记上牌

    三、存在问题

1、建筑起重机械方面:个别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重视,措施不力,现场没有配备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业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把关不严;部分产权单位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对设备管理不严,主要表现在擅自混用不同厂家结构件,部分零部件无追溯标识,无铭牌、铭牌与资料不一致等;部分安装、维保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对安装的设备自检把关不严,不能提前发现问题和隐患,定期检查、维保流于形式,维保记录没有如实反映出工地现场起重机械的实际情况;部分检测单位责任意识较差,对设备检测把关不严,个别报告不能如实反映现实现状,致使部分设备的使用得不到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

2、施工消防安全方面:部分施工、监理企业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施工现场未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水压不足,灭火器损坏更换不及时;工人临时宿舍管理不到位,宿舍内用电管理混乱,电线乱接乱拉,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消防资料收集归档不及时,动火审批资料收集不齐等。

3、施工扬尘防控方面:部分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疏于管理,土方作业阶段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较为普遍、裸土未及时覆盖;部分项目施工扬尘设备未定期开启,冲洗设施损坏或冲洗不到位;个别项目围挡未全封闭。

4、非道路移动机械方面: 部分施工企业对土方运输单位管理不力,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部分项目监理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报验督促跟踪不足,对施工现场没有登记上牌的设备未及时处置

四、通报批评

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且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关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详见附件。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规制度规定和现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以赴严防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2、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3、各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抓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举一反三,组织全面排查和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局安监站。我局将继续抓好隐患整改“回头看”督促检查,督促各方主体单位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在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附件:通报批评项目名单

附件:下半年通报批评项目名单.xls

关于开�?020年下半年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施工扬尘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的情况通报(1).pdf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